关于吉林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项目企业奖补的公示 2017-11-03
各相关单位: 按照《吉林市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工作方案》(吉市政办函[2016]4号)文件精神,吉林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项目已经全部完成。三部门联合对企业申报项目资金进行了审核,并分别组织对试点项目进行了验收。 根据《吉林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吉市财发[2017]51号),结合因素法和项目建设实际投入,采取适当调整并统筹资金使用的原则,报请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现对给予资金奖补的试点企业及项目名单予以公示。 公示时间:2017年11月3日——2017年11月10日 联系电话:0432-62049945
2017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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